大同3C

優惠對象: 玉山銀行信用卡

<p>活動期間:2016/01/01~03/31&nbsp;★刷玉山卡獨家不限商品8期0利率★單筆分期滿10,000元,贈「150元刷卡金」★單筆分期滿30,000元,贈「450元刷卡金」★單筆分期滿50,000元,贈「750元刷卡金」&nbsp;線上立即登錄</p>

注意事項:

◎請於活動期間來電02-2595-5213按1按1886登錄「大同3C01~03月滿額贈刷卡金」活動,符合回饋資格統一於次月15日起關帳時陸續回饋於正卡人帳戶,正、附卡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月回饋上限750元。◎登錄後符合活動資格者,不再提供原信用卡的紅利點數、家樂福好康點或現金回饋。◎Debit卡、公司卡及採購卡恕不適用本活動。◎玉山銀行與大同3C家電保留活動修正、暫停及終止之權利。

優惠對象: 花旗銀行VIAS卡、 花旗銀行MASTERCARD卡

單筆消費達指定金額並分5期(含)以上完成登錄享刷卡金 * 達NTS10,000,享180元(限量1500份) *達NTS25,000,享450元(限量1ooo份) * 達NTS50000,享900元(限量150份) * 達以上任一消費金額並分10期(含)以上,再回饋100元活動登錄代碼:E010000 *活動期間每卡限擇一優患回饋乙次,恕不得跨等級重複兌換。最高回饋1000元。

注意事項:

分期活動注意事項(需登錄,活動結束後回饋)1.本活動提供花旗銀行在台灣發行之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不含Ready Cash卡、大來卡及商務信用卡)持卡人參加。2.本活動限活動期間內刷花旗卡之新增分期消費(單筆分期指定期數以上)適用,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於活動期間內單筆分期消費金額達指定門檻,每卡限擇一優惠回饋乙次,恕不得跨級距重複回饋或與其他優惠併用。3.持卡人需於活動期間進入花旗活動專屬網頁輸入指定之活動登錄代碼及提供相關資訊以完成登錄兌換,逾期未登錄或資料輸入錯誤者,視同放棄未符合活動回饋資格,恕無法補登錄。各活動登錄額滿即提前終止並公告於分期活動登錄網頁。符合活動回饋資格登錄兌換成功之正卡持卡人所獲得之贈品/刷卡金/兌換券,最快將統一於活動結束後8週後由花旗銀行直接寄送至正卡持卡人帳單地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帳上用以折抵帳單消費/將紅利PIN碼發送簡訊至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登記於本行之手機號碼,依各活動內容所獲贈之贈品,持卡人不得要求將所獲贈之贈品/刷卡金/兌換券更換或折抵現金。贈品數量有限,如贈品贈送完畢,本行將以等值商品替代。若您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之交易因交易簽單或帳單未載明適用本活動回饋之商家名稱而未獲回饋時,或您有其他任何疑問,請致電本行卡背專線,本行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處理。4.若所獲贈之贈品為全家便利商店商品電子兌換券,回饋方式及紅利PIN碼使用/兌換列印說明如下:符合活動回饋資格之持卡人,本行最快將於活動結束後8週後將全家便利商店紅利PIN碼發送簡訊至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登記於本行之手機號碼。持卡人於取得紅利PIN碼後,需於2個月內至全臺全家便利商店將紅利PIN碼輸入店內FamiPort機台,完成全家商品兌換券之領取,憑券可於全臺全家便利商店購買商品時享商品兌換券等值金額之折抵或兌換指定商品。前揭兌換券使用有效期限為兌換券列印完成後7天內。取得前揭兌換券後,紅利PIN碼將立即失效,恕無法補發亦不得來電爭取延長兌換期限。全家商品兌換券不得要求更換或折抵現金,不得抵用代收、代售業務費用(如停車費、電話費、水電費…等)及菸酒商品,相關使用條件限制及使用期限依活動網頁及券載說明為準。5.本活動所獲贈兌換之商品、相關圖片均由合作廠商提供,本行並非贈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若對因本活動兌換商品或服務內容有所爭議,請於消費時逕行向廠商洽詢。6.本活動訂單金額應以實際刷卡授權金額為準,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本活動符合回饋資格之訂單須成功刷花旗卡付款且未退貨始可具有回饋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分期取消、退貨,該筆交易不得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本活動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所載特定卡號於活動期間至贈品/刷卡金回饋時,皆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事;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或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發生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之情事,花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之權利。7.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特約商店與花旗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8.花旗銀行僅提供產品優惠訊息,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與合作廠商之間並無代理或提供保證,持卡人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合作廠商尋求協助。9.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花旗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花旗銀行。花旗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花旗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10.詳細花旗銀行easy購信用卡分期付款注意事項請上花旗銀行網站www.citibank.com.tw/EPP查詢。分期活動注意事項(不需登錄,現場領取)1.本活動提供花旗銀行在台灣發行之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不含Ready Cash卡、大來卡及商務信用卡)持卡人參加。2.本活動限活動期間內刷花旗卡之新增分期消費(單筆分期指定期數以上)適用,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於活動期間內單筆分期消費金額達指定門檻,每卡限擇一優惠回饋乙次,恕不得跨級距重複回饋或與其他優惠併用。3.本活動贈品採現場兌換不需登錄,持卡人不得要求將所獲贈之贈品折現或更換。若所獲贈之贈品為商品兌換券,持卡人亦不得要求更換或折抵現金,相關使用條件限制依券載說明為準。贈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4.本活動訂單金額應以實際刷卡授權金額為準,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本活動符合回饋資格之訂單須成功刷花旗卡付款且未退貨始可具有回饋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分期取消、退貨,該筆交易不得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本活動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所載特定卡號於活動期間至贈品回饋時,皆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事;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或所持有之花旗信用卡發生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之情事,花旗銀行保有取消回饋之權利。5.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特約商店與花旗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6.花旗銀行僅提供產品優惠訊息,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與合作廠商之間並無代理或提供保證,持卡人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合作廠商尋求協助。7.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花旗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花旗銀行。花旗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花旗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8.詳細花旗銀行easy購信用卡分期付款注意事項請上花旗銀行網站www.citibank.com.tw/EPP查詢。*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卡於每商店限擇一優惠回饋乙次,恕不得跨等級重複回饋,或與其他優惠併用。適用分期付款之產品及分期期數依商店公告為準。花旗easy購分期付款產品A.計算範例: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分期期數12期。惟持卡人如遲誤繳款期限或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本行將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收取遲延利息以及滯納金。B.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C.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1年5月10日。

優惠對象: 第一銀行信用卡

活動對象: 本行信用卡之持卡人(不含「公司卡」、「VISA金融卡」 及 「悠遊Debit卡」)活動內容: 單月單筆分期金額滿10,000元,可回饋刷卡金200元;單月單筆分期金額滿20,000元,每月最高共可回饋刷卡金400元。每卡戶每月限回饋一次,限分期付款,需登錄。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1.分期付款使用辦法(含分期期數、期間、金額門檻、分期商品品項適用等)悉依特約商店公告為準,持卡人應先洽詢特約商店。本促銷活動為第一銀行主辦,本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活動權利、無須事先通知。2.活動期間於大同3c單月單筆分期金額滿新台幣滿10,000元,可回饋刷卡金200元;單月單筆分期金額滿20,000元,每月最高共可回饋刷卡金400元,每卡戶每月限回饋一次。3.刷卡金額認定限以消費日、分期總價(一筆計算)且係線上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分期付款作業機制完成者為準(若發生訂單付款失敗、退貨、取消交易等則該筆消費不列入計算) 。本活動限使用聯用信用卡中心商店分期功能,來電分期及分期卡自動分期功能不適用(分期卡可使用商店分期)。「公司卡」、「VISA金融卡」 及 「悠遊Debit卡」不適用。4.現金回饋相關作業處理方式悉依一銀作業辦法、於活動結束後,於2016.6.15前回饋至正卡特卡人信用卡帳戶上,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5.參加本活動 (含刷卡金回饋前) 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本行信用卡契約情事者,將喪失贈品兌換資格。6.本行於商品/服務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商品總價已先行一次墊付予特約商店。本行未介入商品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實體關係,相關出退貨、服務、價差退款或進行郵購買賣、訪問買賣交易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商品出售人解除契約者,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仍無法解決,始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帳款。分期付款詳細注意事項請上本行信用卡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