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對象:
澳盛銀行信用卡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月租型且每月話費帳單金額達NT$1,000以上之台 灣用戶,刷澳盛銀行信用卡享18期分期0%利率,再享熱門好禮多 選一。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本行卡友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辦馨閣科技溝通有禮專案,即可享指定好禮。2.本活動設定金額限單門號使用,每月扣抵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相關費用,且需自設定 生效日起兩年內使用完畢,如申請人未於前閒期限內將本專案設定金額扣抵完畢者, 得以書面向聯閣科技申請延長使用期限六個月,免收手續費;延長期滿如仍未使用完 畢者,得再次以書面申請延長,惟聯閣科技將按剩餘設定全額的20%酌收手續費,第 二次延長使用期限至該有効質門強臓之可用額度用完為止*申請人(持十人及門装登記用 戶)於設定生效後申請解約,須由申請人向聯閣科技提出申請並填寫取消專案同意書 等資料,專案解約須另行支付(1)已發生之電信費(2)專案商品費用(為寄送時之 市價》與(3)作業處理費新臺幣300元。暮閣科技歸還(刷退)客戶其已繳納信用卡 全額之款項。3.本專案設定金額可扣抵項目:設定鬥號的中華電信行動電話月租費,國內通話費、簡 訊寶、行動上網費用及行動電話撥打002、012等中華國際議別碼話費。不得扣抵項 目:購機費用、國際漫遊、0204、撥打其他業者國際議別碼005、006等「非屬中華 電信營收之代收費用」,亦不扣抵合併帳單、轉設定前已出帳金額、HOHO卡,如有 上列費用,用戶仍須持中華電信帳單自行繳納,以免逾期未鐵遭致停話。4.本活動為聯閣科技(股)公司分別與中華電信(股)公司(以下稱中華電信)、發卡 銀行之合作專案。申請人同急聯閣科技得將本專案設定*號個人資料提供予中華電信 進行相蠶處理已完成儲值中請;持卡人信用卡資料提供予金融單位已完成扣款事宜; 將贈品寄送資料提供給物流公司,己完成贈品寄送。若不提供上述資料,暮閣科技有 權取消本專案之申請。5.聯閣科技(股)公司囚本業務上所掌握持卡人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前列第四點 以外相電單位與當事人夏求查聞資料,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個人資料類別為法務部公 售之菁議個人者,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持卡人之個人資料,此個人資料揭露對象 僅聯閣科技(股)公司、中華電信、發卡銀行及第三方提供商品之廠商及合作物流公 司,利用期間為專案生效日起五年。聯閣科技(股)公司得於中華民國以郵件、通信 網路等方式提供持卡人/門號登記人本專案相關資訊。持卡人/門號登記人得就其個人 相電資料得行使之以下權利及方式:(1)查聞或請求聞賢(2)請求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於合約結束後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於合約結束後請 求刪除。6.申請人使用信用卡進行買賣交易後,如有交貨服務內容及服務品質之爭議、退費問題, 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於收受商品後七個工作日內向聯閣科技主張解除契 約。通話費設定後或商品收說七個工作日鑑賞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約;商品收訖七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換貨時必須保持商品原包裝、保證書、發票之整體完整, 向聯閣科技辦理換貨,缺一恕難辦理,運費需自行負擔。商品退、換貨不得構成解約 之依據。7.參加分期付款專案時,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情一次墊付消費歡項予特約商 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 瑕症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治特約商 店(即莽閣科技(股)公司)尋求解決,並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於取受商 品後七日內向聯閣科技主張解除契約;如氰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8.有關本優惠服務或產品說明內容係由聯閣科技所提供,本行與聯閣科技無合夥、代理 及保證關係,若對商品本身或說明內容有任何問題,請治馨閣科技。9.本行及特約商店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與否及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分期詳細規則以及相關活動辦法、未韋事項或更動,詳見本行網站anztw。10.本信用卡商品由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本信用卡商品與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為之投資或融資皆非屬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之存款或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