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通 單卡前月有新增一般消費,當月持卡至停車場享每次2小時免費停車每日一次,每月最多5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優惠對象: 聯邦銀行聯邦無限卡、聯邦銀行聯邦御璽卡、聯邦銀行微風無限卡

單卡前月有新增一般消費,當月持卡至停車場享每次2小時免費停車每日一次,每月最多5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注意事項:

※若客戶持有本行多張卡片,使用權益依所出示之卡片為準,次數則歸戶以最優者計算之。1.持卡人使用停車優惠之指定卡別為計算免費停車消費門檻之卡別。不適用之御璽卡卡別:國旅御璽卡、農金聯名御璽卡、微風御璽卡。例如:若客戶持有理財型白金卡或幸福御守御璽卡,假設客戶於4月份持理財型白金卡消費滿2萬元,則5月份仍須持理財型白金卡至停車場停車,不得持他張聯邦卡或幸福御守御璽卡。2.前月之新增消費指停車日當月之前一月份有新增消費且於停車日前一日已請款者。3.本活動正附卡人之消費將合併計算,所指新增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項目,惟排除下列交易:一卡通儲值金、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預借現金、專案型預借現金產品、餘額代償、各項手續費、年費、延滯息、掛失費、基金申購、各項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款、學費、各類繳費平台(如我的E政府、i繳費)交易、車輛選/標號交易、政府規費、中華電信資費、電子化e政府平台交易、交通罰款、退款、爭議款、其他手續費等非消費性帳款。4.同一持卡人持有數張聯邦信用卡者,僅享每日1次,每次2小時免費臨時停車時數,數張卡片恕無法併用或加計時數;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日每次停車時數若不足聯邦銀行所提供之優惠時數,不得要求補足或使用該未完全使用之停車優惠時數。5.本優惠權益每次限停一輛車,限使用一張信用卡,且不得與其它優惠合併使用,所提供免費時數恕不開立發票。持卡人如未以聯邦銀行信用卡刷卡確認資格,停車場將依現場公告收費價格計算停車費,持卡人須以現金當場支付,恕無法於事後向停車場或本公司要求退款。如超過免費停車時數,超過部份持卡人應依各停車場之收費標準於現場支付停車費。6.持卡人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喪失優惠資格。7.參加本活動者不表示可優先停車或享保留車位,請依序排隊入場停放。且本活動不保證持卡人到各停車場時均有車位停放,若客滿無法進入,則需排隊入場。另部分場地有提供客滿代客停車服務,若持卡人拒絕接受此項服務時,視為同意將優先等候權讓與下一位顧客,若台灣聯通提供甲方持卡人代客停車服務而致持卡人之車輛毀損,則由台灣聯通需負損害賠償之責任。8.停車場僅供停車服務,不負保管責任,停車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或爭議,依據台灣聯通停車場管理規範辦理。規範辦法請詳見台灣聯通各停車場現場公告。9.現場因機器故障或斷線等意外因素致無法判別持卡人是否符合免費停車資格,現場人員將先辨認符合資格之卡別,並將持卡人之卡號、入出場時間及停車時數登載於手抄單後始放行。若本行後續檢核客戶當月無符合免費停車資格,將於持卡人帳單寄收停車費用。10.若無現場人員又遇系統斷線無法過卡時,持卡人得先行至繳款機繳費,事後致電本行,待確認且通知台灣聯通後,持卡人即可憑發票向台灣聯通請求當時所繳停車費用或台灣聯通服務處同等時數之停車券。11.適用本活動之台灣聯通停車場之地點,以台灣聯通之公告為準,歡迎查詢或電洽。台灣聯通網站http://www.taiwan-parking.com.tw/,服務專線:02-25235000。12.優惠期間自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止,如優惠活動延長將透過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請您隨時留意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card.ubot.com.tw。13.聯邦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保留隨時修改、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